一、部门职能

党委、行政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组织与协调,学校办学权益维护、法律事务管理,各类档案的管理、编研和利用。

二、部门职责

(一)学校办公室(党办、院办)

1、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学校党委主体责任、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有关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议以及校领导批示等的贯彻落实。

2、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领导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起草学校重要综合性材料、报告以及校领导重要讲话。

4、负责校外来文、校内公文的处理和学校机要保密工作。

5、承担党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的会务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要综合性会议、大型活动,以及校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学校每周会议安排。

6、负责组织、协调目标责任管理、依法治校、信息公开、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

7、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公务接待。

8、负责学校印章、领导名章、介绍信以及学校会议场所的管理与服务。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法律事务部

1、负责处理学校法律事务,审核学校的重要法律文件。

2、负责为学校建章立制提供法律咨询,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

3、负责代理学校参加诉讼与仲裁,审查合同、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书。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档案馆

1、负责全校各类综合档案的管理、编研和利用。

2、负责全校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人员队伍建设。

3、负责档案调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查阅性证明开具。

4、负责全校档案信息化建设。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