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做好支点建设档案归集工作的通知》(鄂档文〔2026〕3号)精神,确保学校支点建设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各部门在推进支点建设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重点包括:
1.工作部署类:关于支点建设的会议记录、纪要、讲话稿、工作部署、实施方案、意见、规定、通知、通报等;
2.计划总结类:工作计划、年度报告、总结、统计报表、动态数据等;
3.科技创新类:科研攻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成果实物类:具有代表性的照片、音视频、实物档案(如奖牌、证书、模型等);
5.重要成果类:与支点建设相关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
6.其他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工作任务
(一)时间要求
1.各部门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档案馆报送支点建设重要成果档案材料。
2.常态化报送要求,自2027年起至“十五五”末,各部门每年完成归档工作时同步开展上年度支点建设重要成果档案材料报送工作。
(二)报送规范
1.严格遵循“归属不变、数据集中、分级归集、逐级报送、格式规范、安全保密”原则,重点报送2013年以来反映支点建设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的档案材料,优先完成2025年档案材料及数字资源报送,2025年前已经移交的档案材料中含此类信息的档案材料以文件形式列出题名及归档时间方便整理。涉密档案按相关规定报送。
2.各部门报送档案材料时应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档号编制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实施细则》(鄂经院发〔2022〕37号)要求,将档案材料和数字资源一并移交至档案馆。其中数字资源的文件夹以“部门+年度”命名,文件以“题名+档号”命名,移交文件格式原则上以PDF或OFD为主。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支点建设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数据归集和报送任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联系人:宁密成
联系电话:81973786
档案馆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