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领域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财办[2019]1号)及有关要求,学校将在校内开展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就各单位自查和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全面自查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照《湖北经济学院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表》(见附件)相关内容组织宣讲、排查,逐一摸排、不留死角。其中,涉及学生非法校园贷的,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深入学生中进行排查。
二、如实填报风险排查结果
各单位在宣讲及排查基础上,认真填报表格。若存在相关问题的,需在表中备注栏作具体说明(可另附页)或附相关材料。
三、报送排查表的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将排查表(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报送时限:2019年4月10日)。
教学单位排查表请报送到学工处张艳伟老师(电话:73718);教辅、行政、后勤及其他企业化等单位请报送财务处邹勇强老师(电话:73932)。
四、相关工作
学校工作专班将就排查结果另行进行跟踪处置。
各单位经排查若发现问题的,请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与表格下方联系人联络,学校工作专班将就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分别移交有关单位处置。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专班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