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发布者:档案馆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12

     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全面落实新修订档案法、明确各类主体档案义务与权利、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的重要举措,将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法治保障。

     根据湖北省档案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通知,档案馆于4月11日-12日组织全体人员集中观看由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与档案干部教育中心联合举办的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并围绕学习内容展开研讨。

     专家们分别讲解了《实施条例》的“前世今生”、条文细解和特点等方面内容,《实施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实施条例》的新变化新要求,切实做好《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夯实了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必将成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证。

     档案馆全体人员针对所学内容展开了研讨,大家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实施条例》,与档案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档案收集整理、优化档案开放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三合一制度等多方面积极实践,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和档案信息化工作体系。今后,档案馆全体人员将以《档案法》《实施条例》宣贯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依法管档治档的责任感,践行“为党管档、为校守史,为师生服务”的工作理念,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促进学校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