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校长有约:我与新生面对面——校史校情第一课及新生学习指导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370

根据2023级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定于2023914日(周四)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号报告厅举行校长有约:我与新生面对面——校史校情第一课及新生学习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

校长有约:我与新生面对面——校史校情第一课

时间:914日(星期14:00-16:0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号报告厅主会场

            各指定教室(分会场)

参加人员

1.校领导:方洁、付宏

2.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3.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处、团委主要负责人;

4.经济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及信息管理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辅导员、新生班主任、新生(包括专升本新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新生)

5.研究生辅导员代表、新生代表

6.继续教育学院辅导员代表、新生班主任代表、新生代表

7.其他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辅导员、新生班主任和新生(包括专升本新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在安排的分会场参加活动

(四)要求

1.主会场参会人员请于13:50完成入场,到一号报告厅指定区域就坐。

2.全体新生由学院辅导员负责带领,在13:40前完成入场(主会场或者分会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坐。

3.与会人员需着正装出席座谈会。

4.会议期间保持良好的仪态,遵守会场纪律(手机静音)。

二、第二阶段

新生学习指导

(一)时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二)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号报告厅(主会场)

            各指定教室(分会场)

(三)参加人员

1.经济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及信息管理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辅导员、新生班主任、新生(包括专升本新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新生)

2.其他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辅导员、新生班主任和新生(包括专升本新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在安排的分会场参加活动

(四)要求

新生入学指导在校史校情第一课结束后进行,请各学院辅导员、新生班主任维持好现场秩序。

附件1:主会场座位图.xls

附件2:分会场教室安排.xlsx

附件3:直播地址.doc

 

 

               教务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