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164

校内各单位:

我校已于3月15日发布《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和有关工作要求,严禁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专升本培训班或组织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严禁任何有关专升本社会培训机构在本校设点,严禁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模拟试题和应考复习等资料,严禁校内任何人员参与社会培训机构专升本宣传、讲课、招生等活动。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自即日起根据业务关系、职责范围开展自查自纠,已有上述行为的即刻停止相关活动,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学校纪委监专办综合室,自查自纠活动截止时间:2023年5月7日。

 

             纪委监专办综合室  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