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经院学子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积极践行“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甘于奉献,将个人理想融入时代,以奋斗姿态激扬青春,在“新财经”改革征程上努力成为“三有三实”时代新人,学校现组织开展第十四届“经院学子奖”和品德学业双优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设“经院学子奖”厚德、博学、经世、济民四类奖项。
2.设品德学业双优奖奖项10个。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已获得“经院学子奖”的个人,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报“经院学子奖”和品德学业双优奖;已获得近两届(第十二、十三届)“经院学子奖”的团队,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经院学子奖”。
3.已获得品德学业双优奖的个人不得再次申报双优奖,可以申报“经院学子奖”。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根据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动员,组织和指导学生个人和团队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3月11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档(双面打印)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校团委办公室,Word版及盖章PDF版电子档发送至邮箱hbuetw@hbue.edu.cn。
2.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团委)拟于3月15日前组织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3.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拟于3月24日前,将候选人材料分别提交至“经院学子奖”评委、品德学业双优奖评委。
具体事宜可咨询校团委,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7-81973907
湖北经济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