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领导参加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举办的公务活动、校外重要公务活动和学校举办的会议、公务活动等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校领导参加校内部门(单位)举办或组织的公务活动,实行报批程序,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属于部门(单位)自身职责范围的工作和活动,一般不得邀请校领导参加。
(三)校领导学生接待日和校领导联系学院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办公室每周一上午对校领导日程安排进行统筹汇总,拟定校领导一周会议活动安排。
(五)综合岗工作人员负责校领导一周会议活动安排汇总,经学校办公室主任统筹审核后,在学校内网“领导日程”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