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8-09浏览次数:804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近期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教育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教综治办函【202312号)及《全省校园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暂行)》鄂校安办【20232等文件要求,确保暑期和秋季开学安全,按照全省校园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阶段安排,结合近期全国各地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学校将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推动校园安全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动作为、预防为主。突出安全重点、抓住问题关键、强化隐患排查,抓好落实整改,着力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专项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23811日上午8:30

(二)检查形式及内容

根据学校领导的意见,按照校领导分工,组成五个检查工作专班,分块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第一组:校领导汪达,相关部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资产处、图书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排查内容:暑期学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是否到位;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是否到位;校园坡地、水域和森林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警示标志是否明显;校园各门岗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校园监控值班是否实行24小时制;校园巡逻是否正常进行,巡逻记录是否完整;校园交通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校园报废资产是否有乱堆乱放现象;存放资产的仓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商业网点和快递超市是否存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图书馆消防控制室运行是否正常、值班是否到位。

第二组:校领导鲁晓成,相关部门:网教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

排查内容:校园网络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实验二号楼消防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实验二号楼楼梯及走廊扶手是否存在松动及腐蚀;新教师培训期间上课、住宿及活动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新教师培训期间安全教育是否到位;社会培训人员在校期间安全教育是否到位。

第三组:校领导何慧刚,相关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法商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排查内容:校园舆情监控是否做到常态化;舆情处置是否做到规范化;台湾教师工作和生活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法商学院暑期及留校学生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法商综合楼维修改造工作是否规范施工;法商综合楼消防安全是否存在隐患;教学四号楼楼梯及走廊扶手是否存在松动腐蚀现象。

第四组:校领导张国安,相关部门:基建处、产教融合办、后勤集团、亿优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排查内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所有餐具消毒情况、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放、燃气管道是否定期检修、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汀兰苑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小高层消防控制室运行是否存在隐患;维修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提醒标识、高温下作业是否有相关防护措施;教学楼(教一、教二)暑期改造工程推进情况、楼梯和围栏是否有腐蚀松动现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损;香帅楼公共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五组:校领导付宏,相关部门:教务处、国际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体育场馆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排查内容: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室外体育教学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体育馆设施设备是否正常维护、游泳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实验一号楼是否存在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留学生公寓相关安全标示是否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内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的重要意义,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2023年秋季开学提供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管校领导要亲自部署,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做到校园安全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各小组指定一名部门负责人将安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填写《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表一),并由带队校领导签字后与8月14日前交综治办(保卫处A-106室)。

(三)落实排查措施。各小组在排查前要指定细化排查计划,做到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在检查基建维修项目时,要邀请施工负责人或者维保单位负责人参加,并提出安全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构建隐患“排查、发现、建档、整治、销号、回头看”工作闭环,做到长效整治,长抓长管。

附件:检查情况登记表.docx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