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督办工作规定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20浏览次数:15

鄂经院党发〔2019〕23号

2019年5月20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督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督促检查、督办督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督办工作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效果导向;坚持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第三条  督办职责分工

(一)督办工作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直接领导,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部门负主要督导责任。

(二)学校办公室是督办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督办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有关事项执行、办理、落实、反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催办。

(三)各单位既要负责学校督办事项的承办,又要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落实的督办。

第四条  督办主要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等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领导批示、来文、来电的落实情况。

(三)学校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以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决定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五)学校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校内外来信来访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

(七)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第五条  督办方式

(一)网上督办。网上督办是学校督办工作的主要形式,通过督办管理网络系统组织实施督办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督办管理网络系统的管理,制定网上督办流程。

(二)书面督办。向承办单位下发《湖北经济学院督办通知单》(见附件),交办、催办有关督办事项。

(三)口头督办。通过约谈、电话、QQ、微信等方式了解检查督办工作,催办有关督办事项。

第六条  督办方法

(一)日常督办。主要针对学校日常工作领域的事项,包括收文、发文办理。

(二)定期督办。主要针对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专项督办。主要针对上级或学校明确要求限期完成的重要专项工作,以及各种会议决议、决定和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一事一督,视任务要求不定期进行。

(四)调研督办。主要针对影响重大、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的综合性工作任务,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需要适时进行。

第七条  督办程序

(一)立项。原则上一事一项,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则以一个部署、一个决策为一个单元立项。

(二)交办。将督办事项交有关单位办理,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责任主体明确。对任务交叉或涉及几个单位的事项,应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拖延。主办单位对督办事项负主要责任。

(三)催办。及时了解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对进展不大、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办公室通过约谈、电话等方式及时进行催办。对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办公室要及时进行协调。确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外界因素造成督办事项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承办部门可以申请延期完成或撤销督办事项。

(四)办结。承办部门在督办事项完成后,应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学校办公室对承办部门的办理结果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退回承办部门补办或重办。

(五)回告。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领导批示、学校领导批示或交办的事项,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校内外来信来访有关事项,其他要求反馈办理结果的事项,应及时向有关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报告或通报办理结果。

(六)归档。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第八条  督办制度

(一)通报制度。学校办公室定期对督办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二)调研制度。针对学校关注的重要问题,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下功夫查找问题症结和原因,下功夫了解师生所思所想,为完善决策、抓好落实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

(三)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保密制度,对督办工作中的涉密事项,应严格保密。

(四)考核制度。将督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度对督办情况进行汇总评价,有关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基本依据。

(五)追责制度。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作风不够扎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没有完成任务的,顶着不办、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湖北经济学院督办工作暂行规定》(鄂经院发﹝2004﹞14号)停止执行。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督办通知单

  

附件

湖北经济学院督办通知单

承办单位

 

督办事项及

要求

 

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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