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提高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2浏览次数:852

                                        (2012年12月25日)
                                     (鄂经院党发[2012]53号)

    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学校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思想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并将党建工作全面融入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领导力度、参与深度和实施效度,不断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以思想素质提升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1.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全体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切实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每门课程、每个教学环节;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树立师德师风典型;全体教职员工自觉践行“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担负起育人职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目标任务: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师德师风不断改进,学生满意度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级党组织。
    度量指标: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情况、师德师风典型数、学生合理投诉率、教师违纪率、教学事故率。
    2.贯彻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三进”工作,加大课程改革和教学团队建设力度,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为依据,按照省级精品课程来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将课程教学与思想教育紧密结合,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目标任务:力争3年内建设2-3门校级精品课程;5年内建设1-2门省级精品课程。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度量指标: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团队数量。
    3.进一步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强大学生党员组织发展与后续教育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确保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目标任务:青年学生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明显。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度量指标: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比例、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参加党校学习的比例、学生党员比例、学生党员典型、学生党员的违纪率。
    4.抓好新生国防教育与军政训练,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做好入学教育和专业教育,引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稳定专业思想,热爱专业学习,制定学业规划;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的指导。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要加强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法制教育、社会主义公民道德风尚和诚信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
    目标任务:新生较快适应大学生活,专业思想稳定,学业规划和目标明确,第二课堂育人功能不断增强。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团委。
    度量指标:国防教育覆盖率、军政训练优秀率、学业规划制定率、生均参加入学教育课时、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满意度。
    5.全校党员,特别是各级党的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研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党宣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时事热点和学生关注的话题,利用报告会、网络评论等形式加强引领。
    目标任务: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核心价值观认同不断提高,道德风尚和道德情操不断提升。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各级党组织。
    度量指标:经典著作的通读率、专题教育活动次数。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6.科学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学校《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意见》,加强党员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把基层党组织工作与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示范作用,让更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书记;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研究生按班级设置党支部,本科非毕业班级按专业设置党支部,毕业班级按班级设置党支部,专科按照专业设置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推进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
    度量指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比例、学生党支部设置情况、理论学习次数。
    7.做好干部培养规划,有计划地选拔、培养、任用年轻干部,把他们放在关键岗位、基层一线锤炼。引导青年干部制定合理的成长计划,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主动到基层锻炼;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以管理服务水平和执行力为主要指标的年度和任期考核;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引导青年教师、辅导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制定自身职业发展规划,促进素质提高和职业发展。
    目标任务: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断改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完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增强,青年干部、教师和辅导员职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
    度量指标:职业生涯规划制定率、青年干部培养规划及落实情况、学科团队、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情况、干部平均年龄、干部考核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群众满意度。
    8.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团结和谐,共谋发展;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联系紧密,关系融洽,合心聚力,共同构建和谐班子。
    目标任务:院系领导班子更加和谐,创新意识不断增强,院系发展更有成效。
    责任单位: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度量指标:领导班子三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党的作风和廉政建设,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9.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深入课堂、深入师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全体教职员工潜心教学,服务学生。
    目标任务:领导干部工作勤奋,作风务实,校风、教风、学风不断改进,学生满意度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各级党组织。
    度量指标:学生满意度、投诉率,教师满意度、投诉率。
    10.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实行“三律并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廉政准则》和高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及六项配套制度,按照学校部门与岗位防控腐败风险措施,常对照检查,防微杜渐,预防腐败发生;落实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倡导廉洁为荣、贪腐为耻的价值理念,并将这种理念融入到学校人文精神。
    目标任务:无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无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
    责任单位:校纪委、各级党组织。
    度量指标:廉政教育次数、党员干部违纪率、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发生率。
    (四)坚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监督保证作用
    11.各级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导制度。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充分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湖北经济学院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暂行)》,进一步规范党政联席会议议题范围、会议程序、参与人员、决议方式,做好会议记录;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参与院系发展规划、全程教学计划、学科专业建设、机构调整、人事安排、师资队伍建设、职称评定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讨论制定和实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目标任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湖北经济学院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暂行)》。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
    度量指标: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
    (五)加强校园文化和平安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
    12.全校师生员工要深刻领会“厚德博学、经世济民”的校训和“忍辱负重、坚韧不拔,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经院精神,并将其内化为自身的精神追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研究,制定校园文化建设规划;有计划地组织举办高层次的人文艺术讲座,营造人文艺术氛围。
    目标任务:校训和校园精神不断内化,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系统科学,校园人文艺术氛围浓厚。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各级党组织。
    度量指标:校园文化建设规划、人文艺术讲座次数、校园文化师生满意度。
    13.加强学校政治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强化校园网络监管,严格校内报告会、座谈会、招聘会和学术研讨会的管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珍惜生命;加强安全教育,加大防火防盗力度,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建设平安校园。
    目标任务:无邪教组织、无非法集会、游行、无校内安全事件,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心态阳光。
    责任单位:保卫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度量指标:重点学生建档率、学生接受心理咨询人次、安全稳定事故人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
    二、组织实施
    (一)各有关单位和院系要根据提高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对现状进行分析评价,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思考,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和考核细则,推进实施。
    (二)各有关单位和院系在实施过程中,要采取边研究、边实施、边总结的方式不断创新,探索提高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的内容、方式方法和考核指标。
    (三)学校成立提高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考核工作小组,周元武任组长,张奋勤、廖长林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和团委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相关单位和院系提高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工作的考核和对实施意见的修改完善。
    (四)学校对相关单位和院系的考核安排在每学年结束时进行,各相关单位和院系主要总结反馈在实施过程中的操作情况和效果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学校根据各相关单位和院系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完善实施意见,促进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贡献度的提高。

    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