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8-25浏览次数:526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

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820)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于20161018日至121日对我校进行了巡视,于2017331日向我校反馈了巡视意见。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欢迎校内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监督各项工作的最终落实情况,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向湖北经济学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1973700;电子信箱:dangban@hbue.edu.cn)。

一、学校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总体情况

学校党委把落实巡视意见、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抓实抓好。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于2017411日上报省委巡视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加以实施,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一是学校党委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学校党委常委会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牢牢把握整改进度和实效。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41日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45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检查,明确整改措施。校党委书记温兴生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他多次强调,抓好巡视整改要坚持“三个标准”,即能把巡视反馈的问题解决好、能得到省委巡视组的认可、对促进学校建设与发展管用有效;要做到“三个到位”,即“查、纠、改、惩”到位、举一反三到位、建立长效机制到位,既针对问题改,见人见事见物,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筑起高压线、守住底线。并亲力亲为,带头整改。截至87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及相关重点任务10次,召开专题协调会7次。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反馈意见和领导同志讲话,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把工作摆进去,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巡视整改的政治性和严肃性的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对学校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洗礼、党性锻炼和自我净化,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建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办学治校能力、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和整改清单。逐一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意见,把握政治巡视的基本要求,针对反馈意见所列5个方面、17类、30项问题和巡视移交的问题和线索等,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为124条整改任务和举措,确保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通过建立整改工作动态台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实行问题销号管理等举措,构建起一套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是建立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巡视整改方案,2017531日之前的2个月为集中整改期,根据学校实际工作情况,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快速解决到位,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对在集中整改期内不能完全解决或需要长期持续推进的问题,比如建章立制、个别复杂疑难问题等,将按照整改方案继续下大力气抓好执行与落实,争取早日解决。

二、具体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

截至87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17类、30项问题中,除“亿优公司、法商学院国有、集体、个人权益不清晰”问题正在按照整改方案完备有关手续,积极稳步推进外,其余16类、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此外,自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学校已制定、修订相关制度34项,另有一批制度已启动调研起草或完成初稿。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策部署不到位,治校能力不足”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学习教育实效。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即将出台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各方面基础性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修订出台《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中心组的人员构成,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和管理制度等。根据形势热点和政策变化,编制学校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确中心组学习进度及工作安排。出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建立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学习交流、检查考核制度。5月下旬,开展了二级学院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检查。

2)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学习传达中央有关精神的常态机制。将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要会议、文件和决策部署优先纳入党委常委会议题,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

3)推进文件阅办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阅办学校公文的提醒和督促,保证中央精神和学校党委决策得到及时传达落实。

4)加强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举办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月初重点对党支部学习教育情况开展集中督查,畅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全覆盖。

5)创新宣传工作途径和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现代化手段,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宣传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宣传效果。

6)开展校史育人系列活动,传承历史、弘扬精神、凝聚人心、立德树人。以举办组建15周年暨办学110周年校庆为契机,办一场文化校庆、学术校庆,举办“张之洞与近代商科教育”学术研讨会、“感恩母校”捐赠、校史展、校园微缩景观展等活动,挖掘学校历史、总结办学经验、弘扬学校精神、丰富校园文化、增进校友感情、凝聚师生力量、推动学校发展。

2.政治生态不优,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到位。

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范围确定议题,完善议题确定工作流程,未经调查研究、无具体意见建议、未经分管领导签批的事项不上会。优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2016年完善了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继续推进《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建立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定及领导批示事项督办清单,4月初启用网上督办管理系统,每季度对督办事项进行检查通报。

2)强化“常委意识”。建立党委常委就分管领域的重大行政事项,既向校长又向党委书记报告制度,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和协调沟通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凡属于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能决定的事项,不再提交会议决定。

3)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提倡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提升党委治校理政能力,发挥好党委谋大事、统大局作用。

4)推进依法治校。推进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77个制度、修订109个制度,2017年度拟制定43个制度(部分已完成),健全与学校章程相匹配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出台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设立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建立信息公开责任制,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畅通党委成员间相互监督、纪委监督、下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渠道,健全完善校级领导干部监督体系。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于39日、45日两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半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至少1次,发现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推行纪委书记与党委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强化纪委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对校党委常委班子分工、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安排及事关民生问题的决策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3.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治校能力不足。

1)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努力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氛围。与二级单位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落实辅导员直接责任人制,每名辅导员直接负责一定数量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每位学生都有一名对应负责的辅导员,并要求辅导员平均每天找一名学生谈心,每周听课1次,走访学生寝室1次。实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寝室制度,校领导带头联系1个学生寝室。上半年共举办校领导接待日活动8次,接待学生239人次 ,督办学生提出的问题192

2)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统筹、协调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判校园安全问题。上半年对“6+1”专项治理和教育作了专门部署。建立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会商制度,强化“大学工”思维,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牵头,适时召集教务、学工、保卫、基建,后勤、亿优公司、网络中心、体育场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会商学生安全问题,确保学生安全教育无死角。522日召开了学生安全工作会商会,就10个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了会商,研究制定了隐患防控措施。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修订《湖北经济学院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的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学生酗酒行为的处理意见》,有效防控学生酗酒。制定《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按照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的要求,强化辅导员开展安全教育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制定《助理辅导员管理办法》,今年在全校公开选拔10名高年级学生骨干作为助理辅导员,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出台《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信息员管理制度(试行)》,实现学院、班级和寝室信息员三级联动,健全学生安全防控机制。认真学习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1+N”个学生管理办法,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学生意识形态教育,注重网络舆情监控,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充分利用周日晚讲评、广播、橱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制作宣传短片、编排情景剧,宣传防范网络诈骗、校园贷等知识,加强生命教育。实施学生晚归不归日报制,加强对学生寝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管理和检查。每月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跟踪排查,分管校领导每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建立集中会诊制度。511日,邀请校外专家对11名问题严重的学生进行集中会诊。建立家校沟通机制,给每位学生家长写了一封信,明确告知学校、家庭、学生责任和义务,发出12670封,家长回信11756封,回信率92.7%530日,向全校学生发放学生人身安全告知书,每个学生熟知安全事项并签字确认。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和学生骨干作用,成立义务消防队,组建校园安全文明督导队,对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公共水域等进行巡查。

5)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对201610月底开展的学生安全隐患整改进行了“回头看”,涉及软件建设部分3个方面18条问题和硬件建设部分4个方面18条问题的整改,已基本整改到位。每学期开学和期末、重要节假日前,均开展拉网式、360度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无死角,努力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6)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已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对因管理缺失导致的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二)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弱化,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4.党委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

1)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组织原则,严格执行《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鄂经院党发〔201552号),重要议题方案坚持提前调研和沟通,形成共识再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加强干部工作政策理论学习。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法规政策列入常委会重要议题。428日,校党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组发〔201629号)、《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组发20143号)等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制度,会后全体校领导还进一步认真学习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汇编资料。

3)充分发挥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干部动议酝酿沟通机制,酝酿阶段充分征求意见,特别是分管领导意见,有明显分歧者不上会。

4)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制定《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任职前听取纪委意见施行办法(试行)》,建立重要、关键、敏感岗位干部调整充分征求纪委意见制度。

5.组织建设抓的不牢。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做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过程管理,建立培养考察台账,明确责任链条。完善学校党员发展实施细则,建立发展党员工作专项督查制度,每半年对全校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强化党员发展群众评议环节,建立正反向评议制度,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质量关。建立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人员的跟踪帮扶制度,实行倒查机制,对有此类情况的党组织培养考察过程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面调查,确属不作为的追究相关责任。

2)建立和强化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制度,提升支部书记抓党建的履职能力。在去年系统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开展“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全体教师党支部书记,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等180人参训。

3)规范党费收缴。修订《湖北经济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强对二级党组织党费缴纳的监督和管理。二级党组织每年自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的审议和监督。严格落实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月交纳党费”的规定动作,5月份根据工资变化及时调整了党费收缴金额,让每名教职工党员明确知晓每月应交党费金额,定期通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4)大力推进“党在我心中”党建工作品牌建设。正在制定《“党在我心中”党建工作品牌建设指导意见》,推进“一院一品”党建特色品牌项目建设,发挥党建文化的引领作用。

6.制度执行抓得不严。

1)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制度。修订二级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年度考核。制定党支部工作规范,年底组织二级单位党组织对所属支部进行全面考核。

2)明确党建责任。制定学校党委书记、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校党委书记、分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述职考评和评议结果运用。5月开展了基层党建巡视整改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督查,对16个单位进行了集中督查并反馈督查意见,限期整改。

3)严格落实党支部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建立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检查制度。约谈了教务处、财务处党支部书记和旅游学院、会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指导帮助制定整改措施,不定期抽查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全面梳理了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建立“问题支部”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察员制度和党支部“一帮一”共建制度,选派党性觉悟高、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组工干部参加基层党支部活动,选择党建基础好、党员素质高、支部活力足的党支部与“问题支部”结对共建。

(三)关于“党的意识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7.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党委与二级单位党组织、二级单位党组织与所属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汇报检查制度,每学期结束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各二级单位党委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班子成员每季度检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年中开展二级单位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督办督查;年底组织开展二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2)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和干部履责纪实制度。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了校党委和校领导主体责任清单,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修订了主体责任清单。在试行近一年后,正式出台《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管理办法》,加强对纪实的指导,规范纪实内容,上半年检查通报纪实情况3次。

3)建立校纪委办公室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将制定校纪委办公室与相关部门联动工作程序,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席会议,使职能部门监督与纪委专责监督有机衔接。

4)建立干部“双谈”制度。校领导定期与分管部门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关心干部成长;针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5)扎实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各单位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建立了风险防控清单;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准则》《条例》的知识测试活动,做到测试活动全覆盖、无遗漏;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参观洪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围绕“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各支部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8.落实监督责任缺位。

1)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2015年以来,学校纪委基本上从业务职能部门的监督工作中逐步分离出来,对招投标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等等的监督由过去的全程参与转变为选择性监督,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来,做“宪兵中的宪兵”。

2)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对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对二级单位巡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委员)纪检委员评议党政一把手的实施办法》,201611月第一批对7个二级单位进行了巡察,从2016年第二季度开始坚持开展评议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向法商学院派驻专职纪检员,出台《湖北经济学院派驻纪检员管理办法》,探索派驻监督。

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支部延伸。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实现全覆盖,着手制定基层党支部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党员民主监督实施办法;以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为契机,对各二级单位进行了一次风险隐患排查,修订完善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措施,建立了风险防控清单。

4)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追责问责力度,建立与财务、审计部门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充分运用财务专项检查和审计结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一查到底,严格依据党规党纪严肃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

5)完善信访工作制度。2013年至201610月间,学校纪委共收到信访举报件44件,已查办了结的有43件;2015年未查的1件举报件是因为被举报人不是学校的教职工,无法查证。将制定《湖北经济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施细则》,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认真查核信访举报中的违规违纪事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问题突出。

1)认真核实,主动清退违规资金。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198.19万元,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委巡视组作专题报告;清退违规公款旅游、违规购买礼品、高档酒及购物卡、违规公款报销费用等135.122万元。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廉政风险。

3)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二级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开展教学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和省财政资金项目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财务审计,杜绝财务违规问题。

4)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规定,出台《湖北经济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规范教职工绩效奖励和津补贴发放。正在制定独立核算单位运行管理办法和二级单位创收收入管理办法。

5)加强内控建设。对现行涉及高校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按财政部有关内控制度建设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并印制成册,并对所有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10.私设“小金库”。

1)认真核查,清退违规发放款项。查实法商学院私设“小金库”127万元,清退发放津补贴等23.4万元,上交高档酒4箱。清退图书馆私设“小金库”支出加班费、值班费和会议赞助费等4.44万元。对相关干部进行了问责。

2)推进“小金库”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关于严禁私设小金库的有关规定,将“小金库”检查工作纳入财务检查和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小金库”隐患的收支项目予以重点复核,“小金库”检查常态化。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对校内各单位2016630日至2017630日设立“小金库”情况进行检查,无设立“小金库”的违规情况。

11.违规乱开支。

认真核实情况,清退违规乱开支费用15.888万元。对相关干部进行了问责。

12.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及湖北省相关政策法规,20163月已设立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201611月出台《湖北经济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2017年学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采购计划管理,每年34月统一编制采招计划和预算,做到政府采购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2)加强风险防控,细化管理措施。依法制订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杜绝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发生。自20166月开始加强招标事前审批,20174月开始执行重大项目招标方案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制度。制定《湖北经济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湖北经济学院基本建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确定5家单位入库,为学校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项目服务。主动接受监督,坚持10个工作日向监察处报送采招工作安排;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措施,目前,二级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全部公开信息。

3)加大基建工程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湖北经济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管理。基建处会同工程监理、监察处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5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核实和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建立黑名单制度,严禁进入黑名单企业参与学校工程项目投标。

4)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4月参加教育厅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操作业务培训、省财政厅省直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组织各单位采招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培训,加大法规政策宣讲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采购程序。518日,举办政府采购操作实务培训,校内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130人参加。编印政府采购制度汇编(第二册),编制学校采购工作手册,加强法规政策学习,规范工作流程。

5)严格追责问责。对法商学院公共租赁房基建工程招标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调离现工作岗位。

13.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1)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落实《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湖北经济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明确资产处置处置权责范围和流程,严格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报批;根据《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征收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办公会纪要(2016)第4号的要求,已将2014年至2015年资产出租及处置收入滞留账上的320.27万元上缴国库。出台《湖北经济学院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学校经营性资产的性质和管理范围。

2)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3)改革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学校经营性资产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管理,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依法依规对学校的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确保后勤集团、交通服务中心等企业化实体代收的各种经营性收入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14.亿优公司、法商学院国有、集体、个人权益不清晰。

1)明晰亿优公司股权结构。聘请湖北中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了对亿优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形成了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召开有关法律专家和股权专家讨论会,对亿优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了论证和确认。亿优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重新修订亿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章程,完备教职工个人、股东代表和公司之间的相关法律手续,依法规范教职工个人股东的退股、转让、继承问题,防止股权旁落。201791日以后,亿优公司按照年度经营状况确定分红比例,不再从法商学院办学结余中提取向教职工的分红资金,分红方案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执行。

2)明确法商学院举办者的权益结构。聘请湖北中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了对法商学院的审计和评估,形成了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中真评估公司和有关法律专家、股权专家的建议,明确学校和亿优公司在法商学院中的关系为治权关系,不是股权关系。学校以无形资产估值出资26,110.22 万元、亿优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093.00万元,共同举办法商学院,出资比例分别为83.68%16.32%,学校和亿优公司参与法商学院办学和管理,按照83.68%16.32%的权益比例划分可量管理权和决策权。收回学校以货币方式向法商学院投入的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适当收取利息。

3)修订法商学院章程和法商学院董事会章程。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正在修订法商学院章程和法商学院董事会章程,明确董事会组成人员结构和决策程序,董事长由学校委派副校长担任,董事会组成人员结构按学校和亿优公司的治权比例确定,以保证学校对法商学院的决策主导权。

4)加强对亿优公司的监管。学校继续向亿优公司派出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亿优公司的管理,促进亿优公司为师生提供高效能、高品质服务。规范学校和亿优公司的业务关系,从2018年起亿优公司承揽学校物业服务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湖北省教育厅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规定,按政府采购的规范程序执行。正在制定《亿优公司服务保障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办法》。

(五)关于“选人用人规范性不够,问题整改走形式”的问题

15.违规提拔使用干部。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若干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制定《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选人用人的程序、标准和条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坚决纠正错误。重新确定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的任职时间,扣除其20141月至20156月期间待遇差额共计5025元。撤销基建维修处总工程师(副处级)岗位,由发展规划处提出基建维修处岗位设置意见,重新确定该同志任副处级干部时间,扣除其20161月至20174月期间的待遇差额共计7540元。

16.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1)严肃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

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419日,党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座谈会,听取学校教师代表、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和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书面征求了部分中层干部的意见建议。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议事规范与纪实工作,加强干部工作监督,制定《湖北经济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任职前听取纪委意见施行办法(试行)》《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节,严格按照规定范围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制度,没有纪委书面意见坚决不上常委会。

17.违规用人问题整改不到位。

不再保留两名同志撤销任职整改期间的待遇,扣除一名同志20141月至20151月违规保留的待遇共计3700元,扣除一名同志201312月至20151月违规保留的待遇共计14105元。

(六)关于省委巡视组、省委高校工委、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移交的问题和线索

在省纪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的指导下,学校纪委成立工作专班,坚持程序合规、处理到位、安全文明的原则,对移交的问题和线索,通过函询、谈话等方式,深入调查核实,全部办结。经省纪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核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给予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了结澄清19人,谈话提醒8人,批评教育10人,责令检查1人,诫勉谈话3人,调离工作岗位3人,安排提前退休2人,通报2人,委托亿优公司处理1人。

目前,学校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这远远不够。校党委决心以此为新起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继续狠抓整改工作不放松,着力提高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加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