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各二级单位网站及所属媒体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6-05浏览次数:753

校内各单位:

近期,学校对各二级单位网站和所属媒体(主管主办的新媒体)进行了第一轮督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个别单位主页内容更新不及时;较多单位网站存在僵尸栏目,长期不更新;一些单位的官方介绍不全;较多单位主管主办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更新不及时。

网站、新媒体平台是各单位重要的对外展示窗口,对提升单位形象,展示办学成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值此招生季,为加强管理,提升品质,现对加强各二级单位网站及所属媒体建设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媒体建设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新媒体建设,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校园媒体管理办法》(鄂经院党发[2016]8号)文件精神,切实承担起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做到有管理机制、有负责人、有日常维护。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领导责任,日常维护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对涉及到本单位官方简介、媒体架构、栏目设置、管理办法、人员配备等重要内容,要集体讨论,慎重决策。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自即日起至616日,各单位要针对网站和所属媒体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网站、新媒体、办公自动化系统(OA)、办公邮箱等是否违规刊登、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官方简介是否完善、清晰、准确,是否及时更新主页内容,是否存在僵尸栏目,是否及时反映本单位工作进展和成绩,办事指南是否指向明确,主管主办的各类新媒体是否符合管理规范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

三、学校开展督查问责

616626,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发展规划处参与,对各二级单位网站和所属新媒体开展第二轮督查。督查主要通过线上检查进行,依据第一次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一核实。对仍未整改的单位开展线下督查,组成督查小组,实地考察存在问题的原因、整改的困难及相应对策。本轮督查结果将运用到学校2017年度二级单位目标考核中,对不担当、不作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责任大小予以问责。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网站和所属媒体建设中,要与《湖北经济学院形象识别系统与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党发〔201714号)保持一致。

2、各单位官方简介等基本信息要标注更新时间,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主页内容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内容发布要署名责任编辑。除规章制度、组织结构等特殊栏目外,不允许出现长期不更新的僵尸栏目。

3、本轮重点督查教学院系网站和所属媒体,主要针对网站和所属媒体的内容进行更新和整改。

  

学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765